星期天晚上阿倫如往常到我家陪我看電視
在開門時發現他手中拿著一包東西
我想說應該是我留在他家的東西,叫他過來時順便帶來
可是一打開紙袋發現竟是這個


原來他趁我不在家時去買了隻手機
其實我的舊手機也沒壞
只是電力不夠,收訊又變差了(說的好像很糟)
但我這人對手機不追求流行
我認為可以用就OK 
所以也沒有必要換手機
前陣子只是跟他說一聲有點想買LG的手機
想說買給他用(他覺得LG的滿有型的)
因為事實上阿倫的手機才舊的可以
舊的連天線都掉了
他還硬撐說他那隻手機超好用
但他總是推說不用換
要換他自己會買
結果他竟然買了新的手機給我
而不是買給自己
最後還是証明我比他小氣~~

我的新手機~BENQ-SIEMENS  EF71 粉紅色的唷!!




BenQ-Siemens EF71 粉紅版功能特色:
◎ 支援 GSM 三頻網路
◎ 超薄摺疊式金屬感設計
◎ 2.2 吋 26 萬色 TFT 內螢幕;解析度為 176x220 pixels
◎ 外營幕為 OLED
◎ 音樂專屬快捷播放鍵
◎ MP3/AAC/WMA 音樂播放器
◎ 6 種音場模式與 3D 立體環繞音效
◎ 200 萬畫素 CMOS 相機
◎ 具夜拍模式、9 倍數位變焦、可作網路視訊攝影機
◎ 每秒 30 格無限有聲動態錄影
◎ 語音答錄機功能
◎ 內建 FM transmitter 功能
◎ 支援 USB 傳輸
◎ 支援藍芽傳輸
◎ 內建 24MB 動態記憶體
◎ 支援 microSD 記憶卡擴充;最大可至 1G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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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onnie08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